爲加強全校的宁静治理,防範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特對2006—2007學年第一學期全校值班事情作出部署,要求如下:
一、所有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不得缺勤。行政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必須提前1天報校長辦公室重新部署。
二、值班時間爲當日上午8:00至越日上午8:00,所有值班人員當天必須在校內住宿,並保持通訊設備24小時暢通。
三、行政值班人員主要在各自辦公室或保衛處值班室值守,負責監督檢查全校其他值班人員到崗和值班情況,防範並及時處理當天的突發事件。
四、各學院值班人員負責所轄責任範圍內的宁静巡查,重點巡查學生生活區、學生活動區,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行政值班人員報告,並協助處理。
五、行政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後應在保衛處填寫值班記錄,各學院值班記錄在各學院自行填寫。
六、校長辦公室將對值班情況和值班記錄將進行隨機抽查,值班人員如果值班不到位,或值班記錄不全,或出現事故發現、處理不及時,將通報批評,重大事故處理不到位的,將追究相應責任。
七、保衛處應按自己的職責和制度加強宁静值班,並主動配合行政值班人員做好值班事情,維護學校的宁静、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