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關于推薦提名黨的十九大代表侯選人的通知》(鄂文【2016】105號)精神和省委組織部有關會議要求,爲做好黨的關系在省委高校工委的高校推薦提名黨的十九大代表侯選人事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提名名額
每個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推薦提名不多于62名代表侯選人。
二、推薦提名比例要求
根據中央和省裏有關要求,推薦提名代表侯選人,應切合以下比例要求:
1、黨員領導幹部所占比例一般不超過三分之二。(37人)
2、生産和事情第一線的黨員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25人)
3、女黨員所占比例一般應高于全省黨員總數中女性黨員所占比例。(不少于15人)
4、少數民族黨員所占比例一般應高于全省黨員總數中少數民族黨員所占比例。(不少于3人)
5、55歲以下的黨員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50%。(8人,其中1名農民工)
三、推薦提名步驟
1、廣泛宣傳活動(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推薦提名十九大代表事情爲主題,在12月份組織開展一次支部主題黨日,宣傳推薦提名十九大代表侯選人的重要意義和代表條件、結構要求和産生法式等政策規定,做到先受教育後開展推薦提名。
2、各學院黨支部、直屬黨支部推薦提名(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4日)。按要求認真開展推薦提名,針對學生黨員、流動黨員、離退休黨員、年老體弱黨員的差异情況,接纳電話、信函聯系和上門通報情況等方式,組織他們參與推薦提名事情,努力實現基層黨組織全覆蓋、所有黨員都參加。每個黨支部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62名(也可以少于62名)代表侯選人开端人選,上報學院黨總支。
3、各學院黨總支推薦提名(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各學院黨總支根據多數黨支部或黨員的意見,集體研究遴選62名上報推薦人選,在拿下去征求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後,上報學校黨委。
4、資格預審和綜合評價(2017年1月6日至1月8日)。學校黨委組織部對推薦提名的本校人選,開展綜合評價,對每一名被評價對象出具明確具體的意見。經綜合評價存在不宜推薦提名的,堅決排除在人選之外。
5、召開黨委會(2017年1月9日至1月10日)。對推薦人選進行研究磷選,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上報的推薦人選,在征求黨委會的意見後,報省委高校工委。
另外,根據省委組織部通知要求,及時掌握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推薦提名代表侯選人事情進展情況,請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從12月30日起,每周報送一次推薦提名事情進展情況,主要包罗:
1、事情推進情況。包罗黨支部和黨員總數,參加推薦提名黨支部和黨員數量及其他事情完成情況。
2、事情中存在的問題。
3、下一步事情部署。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