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處、室、館、院、中心:
根據2017年9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治理規定》相關規定和公安機關的統一要求,爲了進一步規範校內各QQ事情群,推進校內網絡平台康健發展,現對以學校名義或校內公共名義開設的各類QQ群建设登記備案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1.登記對象
①凡以學校名義(包罗但不限于使用PP电子字樣做群名稱、使用PP电子學院校徽爲群頭像,或以校內某一個集體名義)注冊的各類QQ事情群均在登記備案之列。
②各類新生QQ群爲重點監控對象。
2、治理維護
凭据“誰建群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應主動建设健全QQ群治理制度。負責QQ群治理的事情人員發生調整和變化時,應及時重新提交備案登記质料。
3.信息宁静
各群發布的內容必須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治理規定》。
請各單位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填寫《PP电子學院校內QQ群報備表(見附件)于10月15日前將報備表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後送至黨委宣傳部新媒體中心,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433925846@qq.com。未按要求報備的QQ群將凭据公安機關的通知要求,由網監部門強制解散。
特此通知。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
2017年9月26日
附件一:《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治理規定》
附件二:《PP电子學院校內QQ群報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