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提高我校專利申請、治理、運用和保護事情的質量以及乐成率,助力我校科研事情開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知識産權署理機構,由學校集中委托中標署理機構署理學校的專利申請。
一、項目名稱:知識産權(專利)申請委托署理項目
二、項目地點:PP电子學院科研處
三、采購需求:
根據《PP电子學院關于規範申請專利行爲的辦法》執行(參照附件);一年內署理機構署理申請的專利被上級主管部門通報爲非正常專利申請超過2項,則終止署理資格。
四、供應商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招標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条约所必须的專業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供應商書面聲明;供應商自行承諾並承擔後果。
⑥执法、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⑦投標産品在武漢地區能夠長年提供售後服務和專業維護人員,機構須具有知識産權署理資格,機構內部的署理人須有知識産權署理資格。
2、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並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
3、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以通告期內的查詢結果爲准);
4、有高校案例,有良好的署理業績。
五、報名登記及商量文件獲取要领
1、凡有意參加者,請派代表于2023年2月 20日至2023年 3月3 日(法定節沐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PP电子學院行政樓五樓辦公室報名或者通過郵箱zbb1@elfou.com報名並購買招標文件(0元/份)。
2、同時,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② “四、投标资格”中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若通過郵箱報名,郵件名稱寫明項目名稱及公司名稱,郵件內容中包罗項目負責人及其聯系方式。
3、投标单元若对項目有问题,可通过邮件将问题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月 1日 18 时整,招标单元统一在2023 年 3月2日 17 时前回复,答疑邮箱:zbb1@elfou.com。
六、投標文件制作、投遞相關要求
1、投標文件花样自擬,內容包罗但不限于以上內容。
2、投標文件原則上一正三副,保證密封完整。若郵寄,請用皮筆紙包裝完好,制止運輸中破損。
3、請于2023年3月6日17:00之前送至PP电子學院行政樓五樓招標辦張老師處(郵寄亦可)。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暫定PP电子學院行政樓五樓會議室
八、下列情形之一者爲廢標
1、投標文件的內容和招標文件有實質性背離的;
2、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後送達的;
3、投標文件沒有密封送達的;
4、報價明顯背離市場合理價位的;
5、圍標、串標的爲無效投標。
九、聯系電話及地址
招標辦:027-81652299/18162688083張老師
监视投诉电话及邮箱: 027-81652022 zbb2@elfou.com
招標辦地址:武漢市江夏區江夏大道16號PP电子學院行政樓五樓招標辦
集團招標辦
2023年2月15日
PP电子學院關于規範申請專利行爲的辦法
第一条 为规范发现人申请专利行为,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国知发保字〔2021〕1号、知识产权局通告第411号、国知发保字〔2022〕7号文的要求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爲是指任何個人,不以保護創新爲目的,不以真實發明創造活動爲基礎,爲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虛構創新業績、服務績效,單獨或者勾聯提交各類專利申請、署理專利申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等被知識産權局審定爲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爲。
下列各類行爲屬于本辦法所稱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爲:
1. 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现缔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差异发现缔造特征或要素简朴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2. 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现缔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朴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3. 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现缔造与申请人、发现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4. 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现缔造内容系主要利用盘算机法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5. 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现缔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切合技术革新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掩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须要缩限掩护规模的发现缔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6. 为逃避攻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羁系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元、小我私家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疏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7. 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换发现人、设计人的;
8. 署理、诱导、教唆、资助他人或者与之同谋实施种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9. 违反老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事情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第三條職務發明專利(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須由學校招標並簽約的知識産權署理機構署理申請。其他機構署理申請的專利,學校一律不予認可。
第四條專利申請內容須與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學科研究偏向(教師)或所學專業偏向(學生)相關。否則,學校不予認定科研積分、教學结果積分或學分。
第五條教師申請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産權治理部門認定爲非正常申請專利的,由學校收回前期支持的經費,並在年度考核中扣除1分/次。如在規定時間內申訴乐成並獲得專利授權的,可再次報銷學校支持的經費並免除年度考核扣分。
第六條學生申請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産權治理部門認定爲非正常申請專利的,由學校收回前期支持的經費,扣除該生在申請專利過程中獲得的創新學分,扣除指導教師的相關事情量。如在規定時間內申訴乐成並獲得專利授權的,可重新認定該生的相關學分及指導教師的相關事情量並重新報銷收回的經費。
第七條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爲給學校帶來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考核扣分、考核降檔、當年不予參加職稱評審等處分。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其他文件中專利相關條款與本辦法纷歧致的,凭据本辦法執行。
第九條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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